各县级市(区)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2]8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推进企业会计准则有效实施,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由苏州市财政局主办、东北财经大学协办,举办2022年苏州市企业会计准则公益网络精品培训课程班,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培训对象
苏州大市所有会计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采取“直播+回放”的形式进行网络培训。内容包含5次直播课程,直播课程可以回放至7月15日。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学习平台:苏州会计之窗微信服务号,直播课程时间:2022年5月9日至6月8日,每周1次直播课程,直播课程可回放至7月15日结束,未能参加直播课程的,可于7月15日前任何时间段观看课程回放。具体培训课程及时间计划安排见附件。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为免费公益培训,培训经费由苏州市财政局专项经费核拨。
五、考核
学员全部课程学习完毕后,于7月15日前参加线上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由苏州市财政局与东北财经大学联合颁发结业证书,取得结业证书可抵免会计人员的2022年度继续教育30学分。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地区、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积极动员会计人员参加,通过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宣传,激发广大会计人员参加培训的热情,营造良好的学习会计准则知识氛围。
2.对培训班举办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请及时向培训协办单位沟通反映,联系电话: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4000411800转2或13998860441。
七、培训链接说明
1.关注微信公众号:苏州会计之窗服务号,点击服务号页面首页下方链接:公益课堂,即可进入直播课堂。
2.可扫下图二维码,即可进入直播课堂。
3.登记培训人员相关信息,进入直播课堂参加培训。
注:直播课程可以回放至7月15日,学员须于7月15日之前完成全部课程培训及考试。
苏州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7日